2018年第一次全市市政工程材料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工程现场材料动态监管,保障市政工程,尤其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的落实,规范材料市场秩序,南京市市政管理处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市政工程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对11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主要对在建项目的材料使用情况、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材料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部分材料外观和实体质量进行了现场抽检。从抽查整体情况看,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落实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复试,并在选择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单位时,查验其材料信息登记手册。
本次抽检共涉及到钢筋混凝土管、塑料管材、混凝土井壁模块、花岗石、球墨铸铁雨水篦等材料五大类共21组,抽检结果17组为合格,4组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存在外观和实体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情况:
1、丹阳市公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路缘石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
2、南京永昌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路缘石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
3、南京双顺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混凝土路缘石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
4、江苏嘉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φ300混凝土管材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
三、处理意见
我处对上述材料供应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站,我站将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整改期间暂停其材料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材料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复试制度,建立材料验收和复试台账。材料进场时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逐件检查,外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现场。
(二)各主要材料供应单位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加强原材料检测和产品出厂检测力度,确保供应到工程现场的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设置明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等级等;严禁串货调货行为。
(三)我站将进一步加强路用材料实体质量和进场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整改不到位、产品质量连续出现不合格的企业,将根据相关要求暂停产品信息登记手册,并予以公示。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6月29日